中航一飞院向石飞转让小鹰500飞机无形资产
3月29日,中航工业一飞院和中航工业石飞正式签署了“小鹰”500飞机无形资产转让协议。该协议的签署,标志着“小鹰”500飞机的改进改装等技术工作由一飞院转移到了石飞公司。这是一飞院践行中航工业“两融、三新、五化、万亿”发展战略,推进通用飞机专业化整合的一项具体举措。
“小鹰”500飞机是我国第一个取得型号合格证(TC证)并投入市场的轻型多用途飞机。该机由一飞院和石飞公司合作研制,2005年10月29日取得型号合格证。按照协议,飞机投入市场后,由一飞院负责技术支持,石飞公司负责生产、销售及售后服务。
在中航工业“两融、三新、五化、万亿”发展战略中,“专业化整合”是“五化”中的一项重要内容。为了进一步践行中航工业战略,一飞院与石飞公司积极协商,将“小鹰”500飞机型号合格证(TC证)和全部技术资料转让给石飞公司,使石飞公司具备了改进改装飞机的权力,这对于进一步开拓“小鹰”500飞机的市场十分有利,同时也以实际行动支持了中航工业在通用飞机领域的专业化整合。
签字仪式上,一飞院院长李守泽和石飞董事长张枢纬均表示,转让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合作的终止,今后双方还将以其他方式开展合作,共同塑造、维护好“小鹰”飞机的品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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